起诉债务的立案费是多少?


起诉债务的立案费也就是案件受理费,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对于债务纠纷这类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立案费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这意味着如果您起诉要求对方偿还1万元及以下的债务,立案费就是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比如您起诉要求偿还3万元债务,1万元部分交50元,超出1万元的2万元部分按2.5%缴纳,即20000×2.5% = 500元,总共立案费就是50 + 500 = 550元。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假设您的诉讼请求金额是15万元,1万元部分50元,1万至10万部分是(100000 - 10000)×2.5% = 2250元,10万至15万部分是(150000 - 100000)×2% = 1000元,那么总的立案费就是50 + 2250 + 1000 = 3300元。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另外,如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例如属于残疾人且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等情形 ,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部分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时,诉讼费也可能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