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56条会被罚款多少?
我今天出门,因为着急办事没注意,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后来发现车上被贴了罚单,我想知道这是不是违反了交通56条啊?这种情况到底会被罚款多少钱呢?
展开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罚款标准是20元以上200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也就是说,驾驶员要把车停在规定的地点。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属于违法停车。不过呢,针对违法停车的行为,如果驾驶员当时在车上,只要立即驶离,一般是可以免于处罚的。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那就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还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要是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相关概念: 临时停车: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停下等人,有人需要上、下车,车辆短暂停留或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等情况。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划停车线,但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就可以临时停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