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工资多少合适?
我是一名女职工,前不久流产了。现在在家休养,但是不太清楚这段时间工资该怎么算,多少合适。我担心公司给少了,自己权益受损,又不知道有没有相关规定。想问问法律上对于女职工流产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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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期间的工资发放涉及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在我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产假相关的概念。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对于女职工流产的情况,同样享有相应的产假权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工资支付方面,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在流产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那里拿到生育津贴,这个津贴的计算标准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那这15天的生育津贴大概就是5000÷30×15 = 2500元(这里为简单估算)。 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工资。例如,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是6000元,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那这42天单位应支付的工资就是6000÷30×42 = 8400元。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流产期间的基本生活和权益,让女职工在身体恢复期间能有相应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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