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在我国,关于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需要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的立案标准。 其次,如果诈骗行为虽然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某些特定情形的,也会予以立案。比如,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些情形下,即便诈骗数额没有达到三千元,也可能会被立案处理。 最后,如果诈骗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并不意味着无法维权。这种情况下,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并追回被骗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