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金额达到多少稽查局会介入?
我是个小老板,最近公司财务有点复杂,我担心不小心涉及虚开发票问题。我想知道虚开发票金额达到多少时,稽查局就会介入调查呢?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关乎公司的合规经营和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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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指的是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开具的发票内容和实际交易情况不相符。比如,实际交易的是A商品,发票上却写成了B商品;或者实际交易金额是100元,发票上开成了1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意味着,达到这个标准时,稽查局很可能会介入调查。 对于虚开普通发票的情况,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也会被立案追诉,稽查局也会介入。 一旦稽查局介入虚开发票案件,相关企业或个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虚开发票罪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所以,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杜绝虚开发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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