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专票达到多少金额会承担刑事责任?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财务,最近公司业务上遇到一些发票方面的事情。我想知道,在我国法律里,虚开专票达到多少金额就会让公司或者个人承担刑事责任呢?我很担心公司会因为不小心触犯这方面的法律而带来严重后果,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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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专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通俗来讲,就是没有真实的交易,却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等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就是说,一旦虚开专票的税款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或者因为虚开专票导致国家税款损失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企业和个人在开具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虚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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