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较大金额指的是多少?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贪污罪中较大金额的界定标准。我身边可能涉及到一些贪污方面的事情,想弄清楚达到怎样的金额就算是贪污罪里的较大金额,这样心里也有个底,能判断一下情况的严重性。
展开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它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贪污罪中“较大金额”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这里的“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是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当贪污金额达到三万元这个起点时,就进入了法律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范围,会触发相应的刑事处罚。不过,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该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还规定,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意味着,即便贪污金额没有达到三万元,但如果存在上述特定情形,同样会被认定为具有“其他较重情节”,按照“数额较大”的标准来进行刑事处罚。这种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贪污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贪污行为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