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钱?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听说有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是不知道具体能拿多少钱,想问下这个补助金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能拿到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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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笔经济补偿,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维持生活以及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关于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它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收入状况等存在差异,所以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广东省为例,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九级伤残为八个月,十级伤残为四个月。而在山东省,五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3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为30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因此,要确定具体能获得多少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先明确所在地区,然后查找当地关于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规定,结合自身的伤残等级以及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综合计算。如果在计算或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还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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