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死人负全责需要赔偿多少?

我开车撞死人了,交警判定我负全责,现在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我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该赔多少。想了解下在这种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都包含哪些方面的赔偿,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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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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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撞死人且负全责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项目,赔偿金额的确定是有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它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其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死者生前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统计数据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处理此类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赔偿的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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