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有价证券、购物凭证达到多少金额构成经济犯罪?
我在工作中收到了别人送的有价证券和购物凭证,心里有点忐忑,不知道收这些东西会不会违法犯罪。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收受有价证券、购物凭证达到多少金额就算是经济犯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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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收受有价证券、购物凭证等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受贿罪等经济犯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有价证券和购物凭证就属于财产性利益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收受有价证券、购物凭证等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及以上的,一般会被认定构成受贿罪等经济犯罪。 不过,该解释同时规定,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所以,如果虽然收受的财物价值未达到三万元,但存在上述情节,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于犯罪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除了数额和情节,还会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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