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什么手续流程?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手续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各项事宜。然后,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