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的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手续是: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需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手续一般为: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接着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法院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作出判决。所需证件和材料有: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