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资料,走什么样的手续。是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就行,还是要先经过其他流程?财产分割协议这些要提前准备好吗?希望了解详细的离婚所需资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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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它们所需的资料和手续各不相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进入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等资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般来说,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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