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所需要的流程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各项事宜。然后,双方需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流程大致如下: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中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