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的话怎么走流程?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实在过不下去了,决定离婚。但我对离婚流程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从哪开始着手,是直接去民政局,还是要先准备什么材料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整个离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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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接着,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审查和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为:第一步,起诉。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第二步,受理。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第三步,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开庭前进行,也可以在开庭过程中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步,审理和判决。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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