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中原告无过错会怎么判?

我是离婚案的原告,在婚姻里我没有过错,是对方的问题导致感情破裂。现在起诉离婚了,我想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会偏向我吗?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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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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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当原告无过错时,法院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即使原告无过错,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当原告无过错时,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原告的权益,可能会让原告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原告无过错是一个考虑因素,但法院主要还是从子女的利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原告的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若被告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即原告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原告可以要求被告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其在婚姻中受到的精神或物质损失。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无过错在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定以及损害赔偿等方面会有一定的优势,但具体判决结果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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