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无伤时警察局会如何处理?


在打人者无伤的情况下,警察局的处理通常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警察局会对整个事件展开调查。这包括询问当事人,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和具体情节;收集现场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通过这些调查,来确定事件的性质和责任归属。 如果打人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警察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比如打人者向被打者赔礼道歉、赔偿一定的损失等。 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会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打人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比如被打者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时,警察局会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