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情况,公安局会怎么处理呢?
我最近遇到了一房二卖的事儿,我付了钱准备买房,结果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卖给了别人。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安局具体会采取啥措施来处理,会不会帮我们受害者追回损失啊?
展开


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公安局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多数情况下,“一房二卖”应当按民事经济纠纷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局一般不会直接介入,而是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比如,购房者可以与卖房者、另一购房者尝试沟通、协商,要求卖房者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并且具备法定情节,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公安局会立案处理。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将会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以及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不等的罚金;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