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倒闭时股东如何进行清算?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股东要怎么进行清算,比如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约束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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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倒闭时,股东进行清算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确清算的概念。公司清算就是在公司面临终止等情况时,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以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这就好比您要关闭一家店铺,得把店里的货物、欠款等都处理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当出现这些情况导致公司倒闭时,就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的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立后,就要开始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就像给公司做一个全面的体检,看看公司有多少资产,欠了多少债。然后通知、公告债权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接下来,清算组要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对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总之,公司倒闭股东清算有着明确的法律程序和要求,股东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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