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核定征收计算所得税?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而核定征收是一种税收征收方式,当企业的账目不全、难以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等情况下,税务机关会采用这种方式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计算所得税,常见的有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法。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税务机关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 成本(费用)支出额÷(1 - 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这里的应税所得率是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行业规定的比例。比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应税所得率可能在 5% - 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应税所得率可能在 7% - 20%等。 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则是税务机关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 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上所述。同时,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以下规定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