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如何进行承兑?


承兑汇票的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者承兑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流程如下:首先,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然后,出票人(通常是购货方)向其开户银行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此证明自身的资格与还款能力。银行会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银行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银行承兑后,出票人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收款人(通常是销货方)。在汇票到期前,出票人应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时,将汇票送交其开户银行办理收款。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付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依据《票据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流程相对灵活一些。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一般是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购货企业承兑时,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汇票到期前,购货企业应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在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转给销货企业或贴现银行。销货企业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总的来说,承兑汇票的承兑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进行操作,以保障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