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怎样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打算持有到债券到期,并且有能力持有到到期的投资。在会计处理上,涉及到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处置等多个方面。 首先是初始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也就是说,初始入账价值是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来确定的。 在后续计量方面,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实际利率法,就是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时,如果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企业收到债券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收到本金和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如果企业在到期前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例如,企业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总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在不同阶段采用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