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申请案外人加入被执行人?

我在执行案件中,发现有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存在一些关联,感觉他也应该对债务承担责任。我想把这个案外人也加入到被执行人里,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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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当发现案外人与执行案件存在特定关联,需要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时,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首先,需要明确申请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多种情形下可以申请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比如,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此外,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对于一些特殊的主体,也有相应的规定。如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次,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申请。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书面申请中应当写明申请追加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线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组织听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听证程序可以让各方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便于法院查明事实。如果经过审查,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会裁定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会裁定驳回申请。最后,如果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当事人还有相应的救济途径。被追加的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申请案外人加入被执行人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进行,并且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申请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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