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服务期的约定方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约定方式。 首先,从形式上来说,服务期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其中明确包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而服务期约定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特别条款进行约定,也可以单独签订服务期协议。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将服务期的相关内容落实到纸面上,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小张与一家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他提供了价值5万元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就通过签订一份单独的服务期协议,明确了小张需要为公司服务3年。 其次,关于约定的内容。在约定服务期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培训的内容和费用。要详细说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具体是什么,比如是内部培训课程、外部专业机构的培训,还是国外的进修等,同时要明确培训所花费的费用。这是因为服务期的约定是基于用人单位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所以费用的明确很重要。二是服务期的期限。要清楚地规定劳动者需要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具体时长,比如1年、3年或者5年等。三是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为小李提供了10万元的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小李工作2年后违约,那么他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为尚未履行的3年所分摊的培训费用,即6万元。 最后,约定服务期还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设置过长的服务期或者过高的违约金,要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用人单位的约定显失公平,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约定劳动合同服务期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各项内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