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应该如何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我最近和人谈成了一笔买卖,准备签合同。但我担心后续会出现违约情况,不知道在合同里买卖双方该怎么明确地约定违约责任,才能保障自己权益,也让对方有所约束,想了解下具体的方法和要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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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于买卖双方保障自身权益、维护交易秩序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买卖双方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是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明确了违约方要承担的责任类型。


接下来,看一下具体的约定方式。一是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所以,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合同标的额、预期利益等因素,合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若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应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是定金条款的运用。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以增强合同的履行保障。比如,在汽车买卖合同中,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给卖方,若买方违约不购买汽车,定金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不交付汽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三是损害赔偿的约定。除了违约金和定金,买卖双方还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当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若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导致买方需要进行修理、更换等额外支出,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此外,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例如,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定金的数额、损害赔偿的范围等,都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公平合理,不能显失公平。如果违约责任的约定过于苛刻,可能会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予以调整。三是要考虑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履行能力,合理约定违约责任。例如,对于一些小型交易,过高的违约金可能会给违约方造成过大的负担,也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


总之,买卖双方在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合同的具体情况,合理运用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等方式,确保违约责任的约定明确、公平、合理,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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