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视权纠纷案例该如何分析?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归她抚养,可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们因此产生了探视权纠纷。我想了解下类似这种探视权纠纷案例该怎么分析,从哪些方面入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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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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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也被叫做探望权,它指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权利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与父母双方都保持良好的情感联系和交流,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在分析探视权纠纷案例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接着,我们要分析案例中的具体情况。一方面,要确认是否存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行使探视权,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阻碍的情况。比如在您的案例中,您前妻找各种理由不让您见孩子,这就可能侵犯了您的探视权。另一方面,要考虑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证明另一方的探视行为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存在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等,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法中止探望。 然后,我们来看解决探视权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就探视的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最后,关于探视权的执行问题。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探视权的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对象是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而不是子女本身,法院不能强迫子女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见面。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我们就能较为全面地理解和处理探视权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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