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上限是多少?

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听说经济补偿有上限。我想了解下这个上限到底是多少啊?我工作好多年了,就怕补偿这方面有什么问题,影响我的权益,希望能弄清楚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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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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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是一个重要的权益问题。这里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简单来讲,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钱,作为对劳动者失去这份工作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法律对于经济补偿设置了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三倍就是15000元。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是20000元,高于这个标准,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就按照15000元来计算。而且就算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15年,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也只算12年。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上限要结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及最高十二年的补偿年限来综合确定。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用人单位的合理负担,在两者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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