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终审后该如何抗诉?


当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当事人若认为判决存在错误等情况,可通过抗诉来寻求救济。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抗诉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 接下来看看可以提出抗诉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抗诉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等不服,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然后是抗诉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说,当事人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抗诉申请书、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证据等。其中,抗诉申请书要详细说明抗诉的理由和依据。 接着,当事人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通常是向作出终审判决的省高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等。 如果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就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在收到抗诉书后,应当再审。在再审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 总之,省高院终审后的抗诉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流程来进行。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供准确、充分的材料和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