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申诉?


肇事逃逸申诉,简单来说就是当当事人对肇事逃逸相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通过法定的程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求重新处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诉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申诉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就是说,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另外,如果是对肇事逃逸的刑事判决或者行政处罚不服。对于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而对于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你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很关键。通常要准备申诉书,详细说明申诉的理由和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能证明事故情况的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身份证明,以证实你的身份。申诉书要条理清晰,证据材料要真实有效。 申诉的地点也因途径不同而有差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是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刑事上诉是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是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总之,肇事逃逸申诉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向正确的部门提出,这样才能让申诉更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