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受害人该如何索赔?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受害人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索赔的相关内容。首先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即便肇事车辆逃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下,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同时,若受害人自己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等商业保险,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代位求偿就是指保险公司先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然后再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如果肇事逃逸者被找到,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其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索赔的途径有多种。可以先尝试与肇事方或保险公司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索赔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