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如何适用?
我在商业经营中遇到了疑似不正当竞争的情况,想知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具体该怎么适用。比如在什么情形下能依据这条来维护权益,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内容来解决我面临的问题。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主要涉及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其适用情况。首先是适用情形,当经营者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就可能适用该条法律。例如,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就是典型的混淆行为,符合适用该条法律的情形。 其次,在法律责任方面,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最后,关于维权流程。被侵害的经营者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侵权商品的实物、销售数据、宣传资料等,证明对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给自己造成了损失。然后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其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