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撤销权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

我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听说有破产撤销权这回事。但我不太清楚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破产撤销权是怎么运用的,比如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行使的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受到一些限制之类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撤销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撤销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使因该行为转让的财产或利益回归债务人财产的权利。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恢复因债务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证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从适用条件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在审判实践中,当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管理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首先,管理人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可撤销的行为。比如,对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要提供财产转让的合同、相关的支付凭证等证据。对于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的情况,要证明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等。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证据和事实。如果认定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就会判决撤销该行为。一旦撤销判决生效,相关财产就会回归到债务人的财产中,用于对全体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 不过,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也存在一些限制。比如,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而且,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相关财产的,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受到保护。此外,撤销权的行使要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如果个别债权人的利益与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总之,破产撤销权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