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钱不还的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遇到有人欠钱不还,要申请强制执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申请强制执行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要有执行依据,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 。常见的比如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像准予实现担保物权、确认调解协议等裁定)、民事调解书、支付令;还有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内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同时,还得额外提供一份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接下来是具体的申请流程: 第一步,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清楚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住址等,还要写清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您所了解的被执行人情况。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三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 第四步,法院受理。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需要补充材料,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第五步,立案成功后,由立案庭将案件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并进行首次网络查控,之后将案件从立案庭转至执行局。 第六步,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财产。执行法官会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如果有需要,还会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执行依据:就是能够作为申请强制执行基础的那些已经生效且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的,表明申请强制执行意愿、相关人员信息、执行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管辖权: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和处理该强制执行申请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