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何申请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


在我国,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一般无需申请,负有封存职责的相应办案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启动封存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意味着,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相关办案机关如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会在人民法院送达生效判决后,自动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封存的内容不仅包括案件卷宗,还涵盖相关信息在公安信息网上的录入。 这些封存的犯罪记录会被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获取这些记录。而且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有义务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记录封存并非消灭记录,只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技术性操作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同时,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发现漏罪,若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实行数罪并罚;若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刑罚的,则应当对其犯罪记录继续保持封存,对漏罪按照刑法有关时效规定确定追诉与否。 相关概念: 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严密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条件下限制其被查阅 。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