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申请调查财产?


离婚后申请调查财产,首先要知道这是有相应法律依据和规范流程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具体来说,申请调查财产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确定需要调查的财产范围。这需要先明确你怀疑对方可能隐藏、转移财产的方向,比如是房产、车辆、存款,还是股票、基金等 。只有明确范围,后续调查才有针对性。 第二步,收集财产线索。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交流,从言语中留意是否有关于财产的线索。也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律师凭借经验和专业知识,能提供一些查找线索的思路。若实在没有头绪,还能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第三步,申请法院调查令。若自己实在无法获取财产线索,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申请时要提供相关证据,表明你确实无法自行收集,并且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步,可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律师有专业知识和合法渠道,能利用自身资源更好地帮助你了解财产情况。 第五步,收集证据。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等,这些证据能证明财产的归属和价值。 第六步,如果调查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是双方能就财产问题达成一致,也可以选择通过调解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该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调查取证请求书。并且调查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法院不予采纳。 相关概念: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举证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