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监事由谁任命?


子公司是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它虽然可能受母公司的一定控制,但有自己独立的决策和运营体系。关于子公司监事的任命,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子公司监事的任命主要和子公司的类型有关。如果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则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子公司中,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来任命。 要是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样是由职工民主选举,而非职工代表的监事由股东大会任命。 另外,如果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所以国有独资子公司的监事任命,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他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总之,子公司监事的任命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子公司的性质,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