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怕对方转移财产,想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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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主要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范围等内容。同时,通常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就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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