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和别人有个经济纠纷,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我想申请财产保全,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有哪些条件限制,要准备些什么才能成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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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意味着,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是情况非常紧急,比如对方正在准备转移、隐匿财产等,而且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像保证金、抵押物等。 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也就是说,在诉讼过程中,只要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能性,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有权依职权进行保全。 此外,申请财产保全所针对的财产范围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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