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工伤赔偿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企业工伤赔偿的办理流程以及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如下: 首先是申请企业工伤赔偿的办理流程: **工伤报告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认定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的第一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要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后是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这里解释几个概念: -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在工伤认定和赔偿中,很多程序都要向统筹地区的相关部门进行,不同地区规定可能有差异。 - **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对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进行评估,比如能从事何种工作,能工作多久等,以此来确定赔偿的具体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