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在治疗期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还在治疗期,身体不太方便行动。我想知道在这个治疗期间该如何去申请工伤认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材料,会不会因为我还在治疗而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者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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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还处于治疗期的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受伤职工及其家属来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申请的时间和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在治疗期内,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申请,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其次,了解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在治疗期内,这些材料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是比较容易获取的,它能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况。而对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工平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顺利申请。 再者,清楚申请的流程。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最后,在治疗期申请工伤认定还有一些特殊注意事项。在治疗过程中,职工要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同时注意保存好与治疗相关的各种票据、病历等资料,这些可能在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如果职工在治疗期内无法亲自申请,可以委托近亲属代为申请,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总之,即使处于治疗期,职工及其家属也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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