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要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通常如下: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可以亲自前往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点,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经济困难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等。经济困难证明可以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一般来说,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如果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申请人按照法律援助机构的安排与指派的律师进行对接,配合律师开展工作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