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准备离婚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在准备离婚时,为了防止另一方恶意转移、隐匿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保障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在民法典规定下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事宜。 首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对于准备离婚的情况而言,就是提前把夫妻共同财产固定下来,防止一方偷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也就是说,如果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情况比较紧急,您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必须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保证金、房产等,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若您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担保情况等内容。同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并不是没有风险的。如果您申请错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财产保全是有期限的,不同类型的财产保全期限不同。比如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自己的申请合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