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该如何进行仲裁?


在解决医疗纠纷时,仲裁是一种可供选择的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如何进行仲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等特点。在医疗纠纷中,仲裁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个相对高效、公正的解决途径。 进行医疗纠纷仲裁,第一步是要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您和医疗机构必须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共同达成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应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等内容。 第二步是申请仲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证据材料则是支持您仲裁请求的关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资料。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案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接下来,会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可以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然后进入仲裁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开庭审理案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并对证据进行审查。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最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医疗纠纷仲裁是一个较为严谨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