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怎样才能避免钱房两空?


在购房过程中,为避免钱房两空的情况发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相关资质。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一系列条件,比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如果开发商缺少这些证件,那么购房风险就会大大增加。 其次,合同条款的明确和规范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购房合同中应详细约定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户型等;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比如房屋达到何种装修程度、配套设施是否完备等;违约责任,当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或者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时,应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同时,对于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也要明确规定,避免开发商随意更改付款要求。 再者,资金监管也是保障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资金监管账户来进行房款的支付。很多地方都有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设立资金监管账户,购房者将购房款存入该账户,只有在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或者符合相关条件时,开发商才能从账户中支取相应款项。这样可以确保购房者的资金不会被开发商挪作他用,保障了资金的安全。 另外,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购房者可以关注工程进度。可以通过实地查看、咨询其他购房者等方式了解房屋的建设情况。如果发现工程进度缓慢或者存在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最后,在交房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仔细检查房屋的质量,包括墙面是否平整、水电线路是否畅通、门窗是否密封等。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要求开发商整改,整改合格后再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总之,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保持警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避免钱房两空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