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要如何规避?


在讨论婚后财产如何规避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婚后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一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如果想要规避婚后财产,使其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合法方式。一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明确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避免婚后产生财产归属的争议。 二是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 三是利用遗嘱或赠与合同。如果是一方父母想要给自己子女财产,可以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自己子女一方所有。这样,根据法律规定,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规避婚后财产的行为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在离婚等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被转移、隐匿的财产,并且转移、隐匿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