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起诉离婚后如何避免对方纠缠?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对方一直不肯接受,老是对我纠缠不休,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很大困扰。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避免这种纠缠,让我能平静地处理离婚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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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若要避免对方的纠缠,有多种法律途径可以采取。 首先,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它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当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对方的纠缠行为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比如存在暴力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等。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由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一旦对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保持距离和证据留存也很重要。尽量避免与对方单独接触,选择安全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同时,要注意留存对方纠缠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监控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还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比如向当地的妇联、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反映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调解。这些组织可以从中斡旋,对对方进行教育和劝导,促使其停止纠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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