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和财产怎么判给女方?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我很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希望能多分到一些财产。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满足什么条件孩子和财产会判给我。想问下要怎么做才能让孩子和财产判给女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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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判定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下面分别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女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从自身经济状况稳定、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环境、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等方面举证,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对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想要在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份额,若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女方可以请求法院让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此外,如果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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