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我和对象同居了一段时间,期间我们一起有一些债务,像一起贷款买了个车,还有生活开销欠的钱。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了,这些债务不知道该怎么划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按别的方式承担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情侣同居期间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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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承担问题,是很多人在处理感情和财务关系时会遇到的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同居期间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情侣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欠款。这些债务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共同债务,另一种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指的是双方为了共同的生活、生产经营等目的而欠下的债务。比如,两人一起贷款购买了房产或者车辆,用于共同居住或出行;又或者为了共同经营生意而借的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也就是说,对于这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的约定来分担债务。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平均分担。举个例子,如果两人一起贷款买了一辆车,贷款金额是10万元,在分手时,若没有特别约定,可能每人需要承担5万元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了个人的需求而产生的债务,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比如,一方为了自己的学习、医疗等个人事务借的钱。这种情况下,债务就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不需要负责偿还。在实际生活中,要准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可能并不容易。这就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债务的用途、资金的流向、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如果双方对债务承担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判断债务的性质,并作出合理的判决。总之,情侣在同居期间,对于债务问题最好有明确的约定和记录,这样在出现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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