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两个责任落实属地责任?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几个概念。“两个责任”一般指的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全面负责,要把各项工作都抓在手上,推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则是纪委要对党委和其他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而“属地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某个地区对该地区内发生的事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当地的安全和稳定。 以两个责任落实属地责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从党委主体责任方面来看,党委要加强对属地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党委要对本地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部署。党委要明确属地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例如,在安全生产领域,党委要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党委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确保干部能够切实履行属地责任。 从纪委监督责任方面来说,纪委要加强对属地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委要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纪委要定期对属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属地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以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在环境保护方面,如果发现某个地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纪委就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党委和纪委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要及时共享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落实属地责任的良好局面。只有通过党委的全面领导、纪委的有效监督以及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真正以两个责任落实好属地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