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二胎产假天数怎么算?
我超生了二胎,现在面临休产假的问题,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产假天数该怎么计算。是和正常生育一样吗,还是有不同的规定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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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假的基本概念。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对于超生二胎产假天数的计算,其实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权益是有保障的,并不会因为超生而被剥夺产假权利。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里并没有区分是否是超生,也就是说,不管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生育时都能享受基本的98天产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基本产假天数保障,但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奖励性产假,超生的女职工可能无法享受。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符合政策生育,会额外给予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一定天数的奖励假。因为超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这部分奖励假就不能享受。 此外,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同样适用于超生的情况。所以,超生二胎女职工基本的产假天数就是按照上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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